青岛港(601298.SH)5月16日晚间公告称,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拟以9.84亿元收购山东港口威海港有限公司(下称“威海港”)所持有的山东威海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威海港发展”)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青岛港将持有威海港发展51%股权,威海港则持有另49%股权。
记者注意到,此番正是青岛港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港集团”)对其在2019年7月9日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履约之举。
“本次交易不仅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而且能够促进资源共享,借助威海港对日韩等国家的区位优势,统筹胶东半岛港口资源优势及东北亚地区航线优势,优化航线布局,提升对日韩等国家的贸易辐射力,拓展货源腹地,促进产能升级,扩大市场份额,强化业务辐射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持续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为公司及其股东创造良好回报。”对此,青岛港表示。
据记者查询,此次标的公司威海港发展成立于2001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1亿元,位于威海市海埠路288号,截至目前由威海港全资持股。
从主营业务发展状况看,威海港发展主要从事集装箱及煤炭、矿石、铝矾土等干散货的装卸、仓储、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等业务。
而这,便与从事集装箱、金属矿石、煤炭、原油等各类货物的装卸及配套服务,物流及港口增值服务,港口配套服务,金融服务等业务的青岛港,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2019年,山东港口开启一体化元年,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省港口集团”)的挂牌成立,标志着山东港口从“单打独斗”迈向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新历程已经到来。
当年7月9日,青岛市国资委、青岛港集团与威海市国资委、威海港集团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威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威海港集团100%股权(不含非经营性资产及对应负债)无偿划转给青岛港集团,这也为青岛港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虽然威海港集团规模相对青岛港较小且威海港集团货物处理能力较为有限,二者在主营业务上的竞争程度有限,但为保护青岛港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青岛港集团依旧作出了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表示自威海港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青岛港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即2019年8月30日)36个月内,青岛港集团将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青岛港集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后将威海港的竞争业务及资产注入青岛港。
财务数据显示,威海港发展2021年实现营收6.57亿元,实现净利润3638.33万元;2022年一季度,威海港发展实现营收1.34亿元,净利润-1055.30万元。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威海港发展的净资产为12.19亿元。
评估结果显示,威海港发展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的价值为19.30亿元,评估增值7.49亿元,评估增值率为63.42%。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9.84亿元。
经过两年多的一体化改革发展,山东省港口集团整合动作频频,现已拥有青岛港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渤海湾港口集团等四大港口集团,青岛港、日照港(600017.SH)、日照港裕廊(6117.HK)3家上市公司,金控、港湾建设、产城融合、物流、航运、邮轮文旅、装备、贸易、科技、海外发展、职教、医养等12个板块集团,并形成了“以青岛港为龙头,日照港、烟台港为两翼,渤海湾港为延展,各板块集团为支撑,众多内陆港为依托”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
在这一从“各自为战”到“握指成拳”的改革进程中,作为其中重要上市平台的青岛港, 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记者注意到,除上述已由青岛港集团履行的“将威海港的竞争业务及资产注入青岛港”的承诺外,今年年初,山东省港口集团还出具了另一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透露了下一步的整合方向。
2022年1月23日,山东省港口集团、青岛市国资委、青岛港集团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青岛市国资委将青岛港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1月28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但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山东省港口集团控制的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渤海湾港集团等公司,与青岛港便存在同业竞争。
为减少以及避免后续潜在的同业竞争,山东省港口集团承诺,将在自本次无偿划转完成之日起5年的过渡期内,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山东省港口集团存在的与上市公司经营同类或类似业务的问题。
其中便包括,将山东省港口集团下属存在与青岛港业务重合的企业相关的资产、业务进行整合;综合运用资产重组、股权置换/转让、委托管理、业务调整或其他合法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调整或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使青岛港与山东省港口集团下属企业经营业务互不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