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24年7月19日在阿拉伯海上,马士基租赁的集装箱船MaerskFrankfurt突发火灾。该船共有21名船员,其中1人在事故中不幸丧生。 该船上载有部分危险品货物,括苯和氰酸钠。事故发生后第六天...
2024年7月19日在阿拉伯海上,马士基租赁的集装箱船“MaerskFrankfurt”突发火灾。该船共有21名船员,其中1人在事故中不幸丧生。
该船上载有部分危险品货物,括苯和氰酸钠。事故发生后第六天,火灾情况基本控制。
据悉,当时船舶从蒙德拉驶往科伦坡。
该轮还是一艘今年5月份才交付的新船,被马士基部署在印巴航线FI3,涉及ONE、阿联酋、X-PRESS等多家船司共舱。于6月3日从天津新港首航,随后陆续在国内挂靠挂靠了大连(6月5日)、宁波(6月13日)、青岛(6月19日)等港,至今,首航还未完成。
保险索赔顾问WK Webster表示,初步报告之后,“MaerskFrankfurt”的船东已宣布火灾造成的共同海损。因此,在货物交付之前,所有货主都需要提供共同海损担保。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特殊费用包括为维护共同利益而支付的打捞费用、拖曳费用、港口费用等,由所有受益方共同分摊。
也就是说有货在“Maersk Frankfurt”上的所有货主们也要一起承担责任,须提供共同海损担保之后才能够拿到货物。